“岛主”不是想当就能当,无居民海岛姓“公”不姓“私”



普法也能玩出新花样!
大赛创新“法治+游戏”闯关模式
在轻松探索中将学法过程转换为
富有成就感的法治旅程
答题还有惊喜大奖等着你呦~
快来参与吧
👇👇
“岛主”不是想当就能当,更不是想在哪儿当就能在哪儿当,无论是为了流量变现,还是追求浪漫自由的生活,都不能越过法律这条红线。


近日,一网红博主私自霸占无居民海岛,并直播“荒岛改造”全过程:登岛建房、开路通电、捕鱼烹食、圈养家禽……吸引大批网友点赞追捧、打赏热议。宁波海警获悉该线索后立即前往事发海域开展现场勘查,全面留存该博主账号发布的相关视频素材,并叫停了这个“网红荒岛生存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直播“荒岛改造”,的确在同质化内容扎堆的视频赛道上与众不同,也带来了不错的流量反馈。可问题在于:“无人岛”是不是“无主之地”,先到先得?
答案是否定的。无居民海岛,姓“公”不姓“私”。我国海岛保护法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涉案海岛属于海岛保护法界定的无居民海岛。而该网红博主从未向相关部门提交过任何海岛开发、利用、居住审批手续,也未取得合法使用权限,却私自在岛上搭建房屋、灶台,铺设下水管道等生活设施。未经批准的开发利用,在法律上就是违法行为。
那么,个人有没有机会合法合规地拥有一座岛?答案是有的,但门槛不低。2003年施行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中明确,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利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此外,单位和个人还应当提交开发利用申请书,提出用岛面积、方式和开发强度,明确对海岛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遗迹的保护措施等。
可见,“岛主”不是想当就能当的,更不是想在哪儿当就能在哪儿当,有规则、有程序、有审批,唯独没有“先到先得”一说。网红博主精心策划的这场流量表演,选错了地方,也越过了法律红线。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场表演对海岛生态的潜在破坏。无居民海岛生态系统极其脆弱,地狭物稀,自我修复能力低下。因此,按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此类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应当重点论证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对海岛植被、自然岸线、岸滩、珍稀濒危与特有物种及其生境、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遗迹等保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等。

此次事件中,网红博主不申请、不报备就径行上岛,私搭乱建、铺设管道、圈养家禽。这些行为未经生态保护评估,很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生态破坏。而网络直播的叠加效应,又可能引发更多人竞相模仿。海警及时叫停“网红荒岛生存梦”,并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很有必要,也很有警示教育意义。
把一座海岛当作自己的摄影棚,把生态环境当作布景道具,这种对公共资源的无知与挥霍,比流量本身更值得反思。真正的荒岛生存不是破坏生态的流量生意,更不是法外之地。热爱自然、追求自由的前提是守住法律底线。珍贵的海岛资源不可再生,别为了那点流量,毁了一座岛。

对此,你怎么看?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